四会市侨联关于第七届世界华人小学生作文大赛

征文启事

 

 

界各地会宁同乡会:

由中国侨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6个单位主办的“第七届世界华人小学生作文大赛”已开始征稿。我们希望您们能组织一批作文参赛,以促进文化交流和合作。

一、参赛对象:贵总会会员子女在校中、小学生,年龄一般不超过18岁。

二、内容要求:用中文进行写作,题材不限,体裁不限,题目自拟,也可选送课堂上的华文作文,不超过600字。

三、奖励办法:主办单位设特等奖10名,一等奖300名,二等奖600名,三等奖2400名。对所有获奖学生及辅导老师均发荣誉证书,部分获奖作文奖结集出版,另外将邀请部份获奖者参加夏令营等活动。

四、几点说明:1、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2、参赛者须写明本人姓名、年龄、辅导教师和所在国、省(州)、市(县)学校、班级。

 

                       四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06年1月1日

 

 

四会市侨联开展“文化交流年”取得可喜成果

 

2005年,中国侨联在全国侨联系统开展“文化交流年”活动,我市侨联积极响应,取得了可喜成果。

一、发动海内外华人小学生参加第六届世界华人小学生作文大赛,荣获中国侨联授予组织奖。

二、做好信息上报,在全省各县级侨联排第2名,荣获省侨联授予“广东省侨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三、在肇庆市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被评为先进集体。

四、在全省各县级侨联中率先开通了四会侨联网站。

五、出版了我市第一个侨刊《四会侨联》,在海外侨界受到好评。

六、完成了广东省华侨志侨联篇目(四会侨联)编修工作。

七、积极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活动和纪念郑和下西洋500周年活动,受到上级侨联肯定。

八、发动海外侨社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阳江)国际风筝会,取得第六名的好成绩。

九、我市侨联和侨青委领导应邀前往马来西亚参加东马民都鲁会宁同乡会十周年暨新会所落成庆典,开展文化交流。

十、开展“我爱你,中国”征文活动,得到了海内外侨界人士的热烈参与。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馆藏物品征集方案

 

为发挥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展示华侨华人对中国和世界的贡献,鼓励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支持博物馆品的征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7条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馆藏物品征集范围

馆藏物品分一般藏品和文物。以下侧重指文物的征集。

1、海外著名侨领、侨团、华文学校、华文媒体和建国初期归国的科学、教育、医务、文化体育、新闻界等有杰出贡献人士珍贵的照片、题字、遗迹、遗物、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文献史料;

2、国际、国内重要历史时期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

3、有影响的华侨华人在各历史时期珍贵的字画、艺术品及反映姓氏文化、家谱、族谱内容的资料;

4、各历史时期,华侨华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反映时代特征的代表性实物;

5、华侨华人出国创业期间,有关批件、证明及曾使用的典型劳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有价值、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6、反映华侨华人支援祖(籍)国革命与建设的资料、文物;

7、反映华侨华人对居住国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资料、文物;为促进祖(籍)国与居住国友好往来、交流与合作所做贡献的资料、文物;

8、与华侨华人有关的其它资料、文物;

二、馆藏物品征集方式

以中国侨联的名义,通过国际互联网和通讯社、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向海外华侨、华人和国内各省、自治区、市侨联组织及归侨侨眷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布有关广泛征集华侨华人历史文物的消息,以便得到海内外社会各界的响应与支持。具体的征集方式为:

1、接受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是藏品征集的主要途径。

2、交换。在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交换资料文物,使双方的藏品以有易无、以余补缺。

3、复制。在双方友好协作基础上,进行资料文物复制,使之充分发挥资料文物的社会宣传效果。

4、调借。经过友好协商,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对地方相关博物馆的珍贵藏品长期调用或借展。

5、收购。对珍贵历史文物按文物收购原则,进行收购。坚持持有者自愿出售的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 理价值进行收购或以同等价格购物对换。

三、馆藏物品征集途径

1、海外资料文物的征集。华侨华人居住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此相关的资料文物大部分背景存于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这是征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广泛发动海外侨团和侨胞,采取请进来的办法,把相关资料、文物征集到手;同时在掌握线索、联系妥当的基础上,前往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资料文物征集、收购工作。

2、国内资料文物的征集。首先,向中国侨联的顾问、历届老领导及侨界有影响的知名人士征集;其次,与各界、各地侨联组织联系,请他们帮助动员和鼓励侨团组织及个人捐赠华侨华人资料及文物,或者提供文物线索。在联系工作准备就绪后,再到相关的组织机构及有关人士处查找、收集华侨华人的资料及文物。

四、捐赠奖励办法

对自愿捐赠给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文物及有关史料的个人、组织及社团,除办理相应的征收手续及交付文物登记清单、价值等级审批手续外,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颁发荣誉证书、赠送复制件等不同方式以致谢。对捐赠价值较高的文物,可举办一定形式的捐赠仪式。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建设资金捐赠办法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侨联)为建设好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并鼓励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其它热心公益事业人士和社会组织捐资建设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及其它热心人士和社会组织捐资建设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的奖励与管理。

二、为建设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所捐赠的资金本息将全部用于馆舍的建设;文物的征集与整理;展馆的陈设与布置。如有剩余,则全部转为建成后的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发展基金。

三、捐赠资金的计价币种是人民币;捐赠外币的,以到帐当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

四、本办法对捐赠金额不限多少,欢迎和感谢所有捐赠人,并公开鸣谢。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捐赠人给予相应奖励(对捐赠人的公开表彰,事先征求捐赠人意见):

(一)捐赠100元或以上者,由中国侨联致感谢信。

(二)捐赠1,000元以上者,由中国侨联颁发荣誉证书。

(三)捐赠10,000元以上者,除享有以上条款奖励外,中国侨联颁发荣誉证章,其名字在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内刻入芳名录。

(四)捐赠100,000元以上者,除享有以上条款奖励外,作为嘉宾受邀出席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落成典礼,并由中国侨联颁发贡献证书与奖牌。

(五)捐赠1,000,000元以上者,除享有以上各款奖励外,聘任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董事会董事。

(六)捐赠3,000,000元以上者,除享有以上各款奖励外,聘任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董事会董事。并在芳名录内刊登照片。

(七)捐赠5,000,000元以上者,除享有以上各款奖励外,聘任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董事会副董事长。

(八)捐赠10,000,000元以上者,除享有前述各项待遇外,并可命名展厅。

团体捐赠者可推荐一人,依其捐赠额,享有以上各款规定的相应权利。团体捐赠者中的个人捐赠,其捐赠额达到以上各奖励条款所规定的数额,个人享有相应条款所规定的权利。

六、捐赠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1)建立严格的捐赠程序,捐资人表达捐赠意愿后,中国侨联提供开户银行和收款帐号,捐赠款到帐后,收款人向捐赠人出具收据。

2)捐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聘请声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公布。获捐赠资金的过程、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建设竣工后,中国侨联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3)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实施。